高州市2026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高州市2026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项目 (MMHZ-25GX-01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州市2026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MMHZ-25GX-015
项目名称:高州市2026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玖拾肆万伍仟元整(¥94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玖拾肆万伍仟元整(¥945000.00)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 高州市2026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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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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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2026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项目 |
1年 |
人民币玖拾肆万伍仟元整 (¥945000.00) |
结算价=保险费中标单价×实际投保人数 |
注:1.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样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样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样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样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金融业。中小企业划分详见《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保险业金融机构类别。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 9 日至2025年12月 16 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方式:现场领购
四、响应文件提交
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12月 19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时间:2025年12月 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2月 9 日至2025年12月 16 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购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购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3.企业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如有);
6.招标文件公开发售期间“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以下查询结果截图: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④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资料,1、2为原件,3、4、5、6为复印件加盖领购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方联系人:李欣桂
电话: 0668-66600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冼小姐
电话:0668-662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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