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原市第二人民医院)内科楼建设项目施工-中心供氧工程招标公告

2023/11/29 16:57:01      点击:
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原市第二人民医院)内科楼建设项目施工-中心供氧工程
(招标编号:MMHZ-ZB23GX-01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原市第二人民医院)内科楼建设项目施工-中心供氧工程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11.78975 万元,招标人为广东电
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原市第二人民医院)内科楼建设项目施工-中心供氧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原市第二人民医院)内科楼建设项目施工-中心供氧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原市第二人民医院)内科楼建设项目施工-中心供氧工程)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
人,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或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的
财务报表;或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资信证明材料复印
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时间后任意 1 个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的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
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如为新公司成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 2023 年 1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为新公司成立,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beizhixingrenchaxun/);②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③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engfucaigouyanzhongweifashixinmingdan/);④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5、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或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商);(提供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产品具有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和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疗器械注册证。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但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能超过两家,且符合以下要求:(1)联合体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
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方成员具有约束力。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0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 B 地块 30号(鲲鹏大厦 A)6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 B 地块 30号(鲲鹏大厦 A)6 楼
七、其他
领购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3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04 日,每日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到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购招标
文件时需携带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如有);
5.总公司授权书(如有);
6.企业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
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7.现场勘查证明文件(须由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加盖公章原件);
8.招标文件公开发售期间“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以下查询结果截图: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④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资料,1、3、5、7 为原件,2、4、6、8 为复印件加盖领购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如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电白建设直营招采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广南路 108 号
联 系 人:周玲丰
电 话:0668-6618116
电子邮件:dbjs@dbjsjt.com
招标代理机构: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 B 地块
30 号(鲲鹏大厦 A)6 楼
联 系 人: 冼小姐
电 话: 0668-6623366
电子邮件: 230935906@qq.com